正视缺失之处,提升责任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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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当前,承担全球责任、践行节能环保、贡献商业文明,最终实现企业、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已成为跨国公司的主流。但不可否认,少数跨国公司因为故意或无意而造成的责任缺失依然给这个社会和他人带来了损害。为坚持哲学辩证法的思想,从正反两方面全方位分析评价跨国公司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各类案例,“2009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研讨会”还揭晓了“2008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这是我们在去年发布“2007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后的第二次发布。
自2008年9月4日起,《中国企业报》分4期陆续刊登了2008年每季度12个、全年共48个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初选案例,涉及40余家跨国公司及其品牌在劳动用工、商业贿赂、环境保护、销售伪劣商品、售后服务推诿、双重标准歧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初选案例经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产生了“十大责任缺失案例”。他们依次为:
IBM:劳动用工因歧视而违法;奔驰汽车:质量问题致人死;雅芳:商业贿赂丑闻;夏普:液晶电视“双重标准”;乐购:销售注水牛肉;麦当劳:疏于细节问题不断;高露洁:“液体钙”忽悠人;索尼:电视退货“踢皮球”;UPS:“快递不快”被起诉;LV:商品质量问题屡被查。
为客观公正地搞好此次评选,《中国企业报》参考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美国《BusinessEthics》和加拿大《CorporateKnights》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以及评级机构RepuTex发布的首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准《RepuTex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指标:中国》等研究成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出台了“LCL5+1评价体系”,从非法用工及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产品质量、违规经营、诚信缺失、重特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恶劣影响力等6个方面来认定责任缺失。为加强对评价工作的领导,中国企业报社还成立了“中国企业CSR研究中心”,19名当前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被聘为首批研究员。今后,该中心将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时监控,每季度从众多社会责任缺失案例中推选12个、全年共48个案例分批进行展示,最终选出每年的“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并形成常态。
在这里,我作为评选委员会专家代表主办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2008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的评选主旨和目的绝非针对某些跨国公司进行恶意曝光,而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建设性地研究这些社会责任缺失案例本身及其责任缺失的根源,深入剖析、总结跨国公司企业公民实践存在的问题,以此来引导社会、公众对跨国公司在华表现给予客观公正地评价,同时促使跨国公司借此对自身表现进行认真审视,以不断修正、不断进步,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的产生,并不是以偏盖全、简单地否认入选企业其他方面的成就,也不代表在华跨国公司的整体形象,它们只是一些忽视社会责任的个案。我们希望这样的评选能成为一种善意的提醒,帮助跨国公司认真检讨,着眼未来,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谋划得更细一点、做得更实一点,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责任竞争力。





